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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百灵,共求发展 ——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简介

携手百灵,共求发展 ——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简介

[这个贴子最后由李健在 2003/02/19 05:01pm 第 2 次编辑]

  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百灵所)于一九九五年一月四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编号为150695330169。

  山东百灵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标识由兰色、变形的大写汉语拼音字母B、L环绕红色圆形图案组成,已经向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红色(色号为M100Y100)圆形图案寓意“百灵所与社会各界朋友的圆满合作,共同发展,我们的事业犹如旭日初升、蒸蒸日上”;B、L(色号为C100M60)为“百灵BAILING”两字汉语拼音的首个字母,寓意百顺百成。百灵所的经营理念是“团结协作、业务精办、突出重点、树立形象”,百灵所的经营目标是“打造一流的房地产专业强所”,我们的经营口号是“携手百灵,同求发展”。

  百灵所法定住所地为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25号,在烟台市体育中心租用了15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现有轿车、微机等价值三十余万元的固定资产。由李健律师担任主任,王建文律师、冀洪敏律师、李修渤律师担任副主任,现有专职执业律师十二名,律师助理三名,行政辅助人员两名。

  百灵所的内部机构设立有办公室、综合部、建筑房地产业务部及法律顾问业务部。从上述机构设置可以看出百灵所确立“突出重点”的业务发展方向为建筑、房地产业。在这个领域里,百灵所担任了烟台市建设局、烟台市国土资源局莱山分局、烟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台三水置业有限公司、烟台中鑫置业有限公司、烟台德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东方建筑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广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百灵所与烟台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文艺频道联办房地产类的专题节目《美好家园》,每周六有专职的房地产专业的律师,到电台做直播节目,现场解答听众朋友的热线电话。百灵所还担任了烟台唯一的房地产专业网站——《烟台房地产网》的法律顾问。

  百灵所在尽力办好每一件房地产类的业务的同时,担任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在烟台范围内的法律顾问,代理信达公司清收烟台范围内的不良资产。

  跨入新世纪后,百灵所在2001、2002年度各项业务均有了长足的进步。代理的建筑房地产、金融、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标的额达数亿元,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百灵所秉承“团结协作、业务精办、突出重点、树立形象”的经营理念,推出了具有“百灵特色”的“法律顾问团”及“法律顾问团中的首席法律顾问负责制”。即在百灵所重点发展的业务领域里,由具有业务专长的骨干律师牵头组织若干名律师,共同组成法律顾问团,为重点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同时,为将法律顾问团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相应推出了“首席法律顾问负责制”,即在法律顾问团的组成律师当中,根据每位律师的才干、经历、业务能力及专业知识等,确定一名首席法律顾问,牵头对顾问单位负总责。首席法律顾问协调法律顾问团的其他律师为顾问单位提供全方位、多角度法律服务,保证服务时间,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法律顾问服务的及时、到位。

  百灵所的执业律师以“敬业务实、业务精办”的态度承办每一起业务,不分难易大小。百灵所律师最大的特点是敬业、务实,他们不追求那种简单的热闹场面与所谓的庭审气氛,他们所追求的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当今社会,发展是我们共同的主题,在您成就事业大厦的日日夜夜里,让我们“携手百灵,共同发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5-24 9:52:4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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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请问我应该怎样才能把户口迁到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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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1-13 19:14:5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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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撕毁合同
给我造成重大经济损害的情况汇报

     一、基本概况:
     2001年我响应国家开发“四荒”的号召,与村委在9月3日签订了开发治理本村尾矿坝、两条荒沟、大井井沿等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未开发治理前的尾矿坝,象一座座小山,有风的时候被吹起一团大雾,绵延数里,成为真正的沙尘暴,对于附近的住房、果园、交通等产生极大危害,并引发纠纷不断。
     2001年9月5日,我开始对尾矿坝进行开垦治理,并雇用了二辆推土机,一辆铲车,三辆农用车,邻村及外地工人8名动工,因为我村没有可利用的泥土资源,使用的泥土都是在十几里之外购买的,历经6个月的时间全部完成,开垦治理土地为70.8亩,经市土地局验收合格,对于治理开垦这70余亩尾矿坝,我投入了20多万元的资金和人力物力,我的行为的确是给周边居民、果园、生态环境等带来很大的受益,这是有目共睹的,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扬,新闻媒体到现场进行采访,烟台电视台一台、招远电视台进行了各为一周的专题宣传报到。但我的这些行为,并不是为了荣誉,而主要还是为了长期经济受益才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也可以三全(社会、集体、个人)齐美。
     2001年7月11日,俺村代理书记温立中在没有任何形式与村委、全体党员、全体村民(包括承包经营户)商讨的情况下,擅自一人与市轮胎厂签订了出卖俺村近300亩经果农多年培育的经济田合同,单方撕毁了与村民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严重地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给我在精神和经济上带来巨大损失。
     二、村委(温立中)的处理意见
   2002年12月2日,温立中第一次通知我协商承包地的赔偿问题,他首先提出“因为我与其他承包户不太一样,你(指我承包者)投入的比较大,承包期也比较长(其他果农还有二年),一律在内每亩按1000元的标准对你进行赔偿”。我认为,他(温立中)的这种处理意见,比骂人还厉害,我如何能接受?当场遭到我的反驳,我要求履行合同。2003年5月2日,温立中给我递交了一张法律文书色彩的书面通知,该通知中用了大量强词夺理的词句,作出了具体补偿数额决定,按照通知,共计约5.5万元,并通知“自接到10日内到村委结算并清除地上附着物”,对本决定有异议在接到通知15日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多次或向法院诉讼,逾期视为同意。”
     三、合同纠纷未解决,强行毁地遭迫害。
   2003年5月9日,市轮胎厂开始在我的承包开垦治理的土地上动工修路, 我们前去制止, 并说明其原因, 双方未达成协议,“在没有解决好之前不准动工”。事发后,俺村代书记温立中不仅不给予处理,反而指使轮胎厂强行施工。
2003年5月15日,市轮胎厂安排了8名保安人员到施工场地助威继续施工,对此,我们双方(轮胎厂)发生争执,多次请温立中到现场来解决问题,而温立中置之不理,并告诉轮胎厂你们尽管施工,出事我负责。处在这种情况下,轮胎厂报警,来了2名公安干警问清原因便走了。
     2003年5月20日上午,轮胎厂再次来到现场,并带去40余名保安人员强行通车施工,被我们拦住,轮胎厂又叫来公安干警(栾好建、刘钢良、万学祥等四人),不分清红皂白,便指使保安对我们8人进行殴打(当时有本村在场村民20余人为证),造成了马龙娟(我家属)、刘德花身体受伤。事后,公安干警自知理亏,便带上受伤两人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并答应解决此事。以后,我们去解决,这些公安干警就以种种借口为由,拖到至今未果。
     2003年5月23日,上午7:30时,轮胎厂带领近50名保安人员(个个戴上口罩主要是为了不便认出面目)去施工,我得知消息后,就与本村5名村民一起到了现场,没等我开口,便上来5名保安,1人抱胳膊,2人抱腿,强行绑架到早已备好的灰色面包车上,对司机说:“快走,别让他家里来人看见。”在车上,他们对我进行了搜身和体罚,并抢去了我的手机。车开了大约1个多小时,他们把我扔下,又是一顿殴打,致我当场昏迷过去,当我醒后,看到的是荒山野外,四处无人烟,我爬起来,艰难地走了1个多小时,才到了公路上,多亏拦着一位好心的司机把我送了回去(已是午夜2点了),事情发生后,我家属得知此消息,就立即去要人,并报警,干警到后进行调查,保安人员矢口否认,然而铁证如山,当时在场的村民都可以作证,灰色面包车的车牌号为:鲁FH3525,还有本村村民温喜在现场遭到殴打,照相机被抢去砸碎,裤子被撕破。
    5月27日,轮胎厂终于用推土机将还没有解决好的承包地的果树强行推掉,(有录相为证)化为己有。
    对于以上所发生的一切,我都有人证和物证。
    马龙希、温喜等30余户果农都是自己花高价购买红富士系列苹果树苗的,承包期自1992年10月21日至2004年11月止,合同有效期12年,现今已到盛果期,按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鲁价费发[1999]314号文件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见表中十二项:初果期120-260元/株,盛果期200-400元/株,葡萄5-30元/株,村委在果农会议上公开承认按314号文件补偿,但实际每亩只补偿3600元,每亩每棵补偿不足60元,严重违犯规定和标准,显失公平,欺骗果农,藐视国法。
     四、我们的态度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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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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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或供热公司禁止用户用地暖方式采暖,是否合法?请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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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cissy  :你可以购买6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或价值15万元以上的楼房即可。


同时你可以去所要购买商品房的地区的派出所咨询相关问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6-2 23:39: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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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今年在开发区西边海天花园订了一套期房,交了7万元的定金,然后对方只给了一张收据和一张购房单,没有购房合同也没有约定交房期,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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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竹好啊,呵呵,有一个好的斑竹才能有一方的兴隆人气,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不管是哪个行业。鄙人准备联合行业内的朋友在烟台举办一次免费的大型的购房知识讲座,现在正在联系报社和律师以及业内的开发商和部分的中介运营商,不知道李斑竹可有时间给予指导工作呢,在饭后茶余为更多的为了买房子而奔波的他们发一下光芒,如果方便,我发资料你好不好呢,呵呵,天下之大五湖四海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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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cvb324在2005-3-28 10:22:00的发言:

李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今年在开发区西边海天花园订了一套期房,交了7万元的定金,然后对方只给了一张收据和一张购房单,没有购房合同也没有约定交房期,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我也想看看,不过海天花园有预售许可证么?假如办不出房产证那我们又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啊!?? 希望版主能够给予解答,谢谢啊!!!等待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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