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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商买车位的问题

关于开发商买车位的问题

开发区海信慧圆买露天车位。什么证明也没有只有一张协议。合法吗?露天车位是不是大家的啊。在签订购房协议时有一条说车位及会所不在业主公滩面积内。这样就可以买吗?物权法做了什么样的规定啊。我想打官司。能赢吗??
心情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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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买,大家都有地方停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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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车位,算什么啊?什么东西都没有,就卖那么多钱?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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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哪,感快帮忙给解答一下,偶也在海信慧园买了房子,偶家有车子,可是感觉要花3万5买个啥都没有的空地,太怨了,小区内的业主都为这个问题伤脑筋。想问一下开发商有权卖小区内的这个露天车位吗?

[ 本帖最后由 烈日当空 于 2007-6-19 15: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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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楼上的,海信慧园的物业怎么样,我也想买此处的房子.房子现在每平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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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等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开发商不得进行牟利

小区车位等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开发商不得进行牟利



  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车库、绿地等小区内共有空间的归属有了“说法”。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对这些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空间进行占有或牟利,否则,有关部门可对这种行为给予处理。
  [生活案例]随着私家车的激增,一些城市居民小区的车库由于供不应求,其价格也“水涨船高”,“巴掌大的地方,竟然也要十来万元钱!”

   很多业主据此提出疑问,作为商品房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一部分,当初物价部门在核定商品房售价的时候,车位的建设成本已纳入其中并打入房价,全体业主购
房时掏了车位的钱,开发商是否有权再把车位拿出来卖给少数业主进行牟利?近年来,因小区车位的所有权人归属不明,业主和开发商之间产生的此类纠纷并非鲜见。

 [草案摘录]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建设规划、环境卫生、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区划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处理。

  [记者点评]确定道路、车库、绿地等建筑区划内公共空间的归属,是物权法草案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一章中的重要内容。这一规定因与很多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经济利益密切相关,吸引了众多关注的目光。

   专家认为,物权法草案强调了业主对归个人专有部分所应享有的权利外,这一针对公共使用物品的归属进行的相关规定,更能体现建筑物的财产关系、产权关系的归属,有利于对业主产权的保护。

   目前,由于对小区公共物品所有权的归属并不明确,致使许多开发商利用这一法律空白,在小区的房屋出售之后,又将本应属于业主的公共物品如车位等再度出售,以进行牟利。根据物权法草案的规定,车位等公共物品在没有因约定属于他人所有的,应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可以根据情况通过业主会议和业主委员会对此进行处理和分配。这意味着,今后开发商将不能再在这方面“做文章”,小区业主作为所有人的权利也将得到进一步的保护。

   草案的相关规定,还有利于防止人们因受“占便宜”心理的驱使,在小区内私搭乱建、对公共物品强制占用和使用等问题的发生,减少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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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买,大家都有地方停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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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ljp
你好,海信地产组织去青岛几家小区参观,那里的小区环境设计和物业都特别好,当时就是被那里的景观给迷住了,所以现在就买了烟台海信的房子.虽然现在网上对海信的车位有争吵,可是,小区里的业主们特别团结,现在房价是多少,我也不清楚,你得打电话问售楼处,电话是6117722     6117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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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zhu

海信的房子我看还行,问题都是咱们业主暴料的,没什么大问题!
我倡议大家千万别买车位,那相当于一下买了50年的,不如别的开明小区采用的出租的形式好!大家心还要齐起来,才能办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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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不买车位

大家要维护自己的权益,房价里已经包含了所有的配套设施,况且,车位是露天的又不是车库,绿地、露天车位、阳光空气,使属于所有业主的,开发商没有权力侵占我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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